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流,投身创业创新的角度出发,保障外国人在我国的投资权利,是留住外籍优秀人才在我国工作生活的重要措施。
尤其在资本市场领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调加快,发展跨境业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允许对外籍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允许其参与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是吸引境外优秀金融人才的重要方式,对引进境外市场先进经验,加快我国证券期货行业与国际接轨,打造世界一流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有积极意义。同时,允许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也是吸引外资,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
根据修改内容,此次主要是放开以下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
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
为此,拟对现行有关规定作专门修改,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即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可以这么理解,取得我国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外国人在境内依法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A股上市的、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无论在中国与否都可以参与A股投资。
几十万外国人有望成为A股投资者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符合上述规定的外国人约有几十万,但最终有多少人成为A股投资者还有待时间检验。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共有62个国家和地区和中国证监会签署了68份双边合作协议,包括了美国、俄罗斯、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法国、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老挝、缅甸、巴基斯坦等国家和香港地区。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考虑到监管问题,相关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
“一旦交易违规等问题,除了属地管辖原则以外,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现有的监管合作机制对身在国外的投资者餐区监管行动。”上述人士表示,这样可以减少监管难度,保护A股投资者的利益。
境外成熟市场已有先例
从境外主要市场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看,其在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下,对外国人开立本国证券账户普遍持开放态度,基本上实现了国民待遇。例如,外籍投资者在美国开立证券账户与美国居民适用政策一样,只需向证券经纪商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在国籍上未作特别限制。而且,持有账户的外籍投资者如属于非美国居民外籍人士,还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英国根据欧盟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规定,在外籍投资者开立本国证券账户方面不做额外监管要求或特殊规定。
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等法律规定,外国人可以进行证券或者场内衍生商品的买卖以及其他交易,但在韩国没有六个月以上住址或者居所的个人,买卖和交易额度受到一定限制。在韩国的商业机构工作或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人,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取得等同于本国公民的投资权利。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均允许外国人开立证券账户。
税收、外汇配套措施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