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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律师鼓动政府打无理官司赚昧心钱?
时间:2021-07-26 09:19来源: 未知 点击:

本站讯 2021年7月2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内,扶余市政府起诉德卡公司(全称: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权置换协议纠纷一案正在审理。当德卡公司提交扶余市住建局的拆迁公告和扶余市政府的征收公告及省软环境办协调会议纪要,以证明此案中德卡不存在违约行为、是政府不作为导致迟延履行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作为扶余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所)长春分所律师的刘颖,居然矢口否认经扶余市政府盖章发布的征收公告,偷换概念,也不承认吉林省软环境办曾经组织过扶余市华夏棚户区改造协调会。而当德卡公司拿出铁证证明此事后,该律师立即声音嘶哑,声称血压升高!

对此,德卡公司感到十分不解:作为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长春分所律师,应该恪守职业道德,怎么能鼓动政府打无理官司赚昧心钱呢?但据德卡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该律师不仅这次鼓动政府打无理官司,而且在德卡公司与扶余市政府退道路红线补偿案中,大成所的律师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声名赫赫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记者从网上搜索得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一个老资格的著名律所:该所自称“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2015年,大成与Dentons实现了合并,业务遍及加拿大、美国、欧洲、英国、中东、非洲、澳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及整个亚太地区,为客户提供本土经验,帮助他们在各个地区开展业务或解决争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秉承‘志存高远,海纳百川,跬步千里,共铸大成’的核心文化理念,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该所曾经获得过无数荣誉:有“一带一路·健康之路”十佳律师事务所奖,“一带一路·健康之路”十佳律师,“一带一路·健康之路”海外抗疫特别奖等。

这样著名的律所,怎么会有这样的律师?又怎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呢?

经过搜索,记者得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长春有两处办公室:一处叫“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地址在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另外一处叫“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地址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457号。德卡公司证实:给扶余市政府做法律顾问的正是在金士百大厦办公的大成所律师刘颖、肖金波。

政府诉德卡违约案被指有律师鼓动

德卡公司介绍,所谓的产权置换协议纠纷案,是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案子,此前,诸多网络媒体(包括法治与社会、中金在线、今日头条、腾讯、网易等官方网站和自媒体)曾经广泛报道,标题为《吉林扶余:官家不作为未完成拆迁反而倒打一耙?!》。

据媒体报道,2007年10月30日,扶余市政府与德卡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双方约定了“产权调换”事宜,原告将商贸招待所(283.98平方米)、轻工商厦(2455.59平方米)、肉类大厅(1298.9平方米)、华夏商场(1198.56平方米)、位于“德卡时代购物广场”商业性用房(5000平方米)等合计10237.03平方米房屋交付被告(注:德卡公司),被告承诺于2008年11月30日交付原告新建房屋12053.80平方米,作为产权调换房屋。但有证据证明,由于政府不作为,最终导致了华夏棚户区改造地块十多年未能拆迁,造成拆迁已走的三十几户百姓流离失所。对于此事,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中央巡视组和吉林省纪委的重视。在吉林省软环境办的组织下,扶余市政府曾经承诺在2020年3月末前完成拆迁,但是时至今日,仍然还有10户没有与政府达成协议。扶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2月23日出具的《关于德卡公司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扶住建[2020]878号),也是为了应付中央巡视组,推卸责任。

德卡公司负责人说:本来因为政府没有完成拆迁才导致置换协议迟延履行,政府却反而起诉德卡公司根本违约,并要求德卡赔偿1.6亿元多的巨额损失,这是没有道理的,是猪八戒摔耙子倒打一耙,如果不是大成所的律师鼓动政府官员起诉,扶余政府是不可能起诉我们的,因为这根本就是无理之诉,并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律师鼓动政府官员起诉我们,就是为了赚取巨额律师费。也就是7月23日在松原中院开庭当日,德卡负责人亲眼看到此次扶余市政府支付的诉讼费是876060元,并且是现金实缴。而作为法院明知已经超过最长起诉期限,已过诉讼时效,本不应该立案审理,松原中院却给予立案审理。可是,对于德卡公司起诉扶余市政府限价损失一案,法院却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这是明显的搞双重标准。

在庭审中,对于大成所律师的如此行为,德卡公司负责人当即用事实怒怼,并提醒对方:“当时,省软环境办在长春开协调会,解决华夏拆迁问题,要求扶余市政府一把手到会,扶余市政府却只是去了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土地局局长、建设局局长、拆迁办主任、大成所两名律师(刘颖、肖金波)。省软办领导认为扶余政府对此非常的不重视。而大成所的肖金波律师却声称全权代表政府,省软办领导于是怒问:你能代表政府什么?当即把肖金波律师赶了出去,但是你刘律师自始至终参与了会议,这么精彩的会议,你怎么能忘记呢?”

双方对峙到这种地步,话也说到这个份上了,大成所律师似乎想起了什么,声音马上开始嘶哑,似乎是感到血压升高了,庭审交换完证据遂草草结束。

德卡公司称:华夏区块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扶余政府负责征收拆迁,2007年至今没有拆完,主要原因是政法系统的要员充当钉子户。至今还未能与政府达成拆迁协议的人中,刘春水是原扶余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现在是扶余最大的开发商,先后开发了英伦东郡、鼎好小区、鼎好艺墅、福地华庭、天玺小区,开发面积达100多万平方米。苗月华则是原扶余市法院常务院长王安君的夫人。对于这些政法系统的要员,政府不去做他们的工作,反而使他们带头当起了钉子户,才导致拆迁至今未能完成,进而导致产权置换无限期的延迟履行,反而起诉我公司根本违约,这是典型的老赖做法。

德卡公司称:由于换届,扶余市政府新上任的官员可能并不了解事实的真相,但是作为大成所的律师、政府的法律顾问,怎么可能不了解实情呢?最起码在起诉前,是必须好好研究一下证据对己方是否有利吧?既然心知肚明没有理,却鼓动政府官员起诉,用诉讼手段不断的纠缠企业,这又是为了什么?如果不是为了赚巨额律师费,又是为了什么呢?

大成所律师代理的另一起案件曾遭败诉

另据德卡公司提供的证据,在德卡诉扶余市政府退道路红线补偿案中,给扶余政府做代理的也是大成所的律师(刘颖、肖金波),律师费高达200多万元。庭审中,大成所律师也是百般抵赖,对政府出具的重要文件和证据全部矢口否认。然而,法律是公正的,最终,长春市林区中级法院做出(2018)吉76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并得到吉林省高级法院的支持([2019]吉行终312号),判决:扶余市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德卡公司支付政协区块涉及的退道路红线拆迁补偿款共计33192850元,并以331928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共计5500多万元。

德卡公司负责人说:几次和大成所的律师打交道,总的感觉是,政府绝对不白花钱,大成所的律师绝对能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能说成白的。在退道路红线已经败诉的案件中,政府花了200多万元聘请大成所律师也没有白花钱,其律师在大量证据面前公开颠倒黑白。而在这次官司中,该律师还是故伎重演,明知政府无理,却鼓动政府打官司,依旧颠倒黑白。这两个官司都是不存在争议的,都是政府无理,政府本来应该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就可以了,却非得打官司,花费高额律师费,聘请了全球最大的律所的律师,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造成巨大的浪费。我们要求,吉林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应该对扶余政府无理诉讼造成的巨额财政浪费给予追责。事实胜于雄辩,再牛掰的律所也不是啥官司都能打赢的,因为法律终究是要讲证据的。我公司自从2006年进入扶余以后,为政府全额垫资建县医院、修路、拆迁退道路红线、棚户区改造完后,屡遭政府严重失信,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政府又雇佣这样的律师跟我们打官司,致使企业噩梦不断。政府欠企业钱不给,竟花五六百万与企业打无理官司,是典型的无赖行为,是对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是对外来投资企业卸磨杀驴。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哪里还有企业的活路?这样的律师给政府当顾问,处处想法谋害投资完的企业,我们将向司法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此案的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并跟踪报道。(记者胡杨 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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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法治与社会网:http://www.fzshcm.com/society/G2014252NT5D.shtml

责任编辑:李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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