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新闻 >

银保监会:可用车险应对车辆涉水受损
时间:2018-08-10 10:51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原标题:涉水险属于商业车险附加险种不能独立投保—— 银保监会:可用车险应对车辆涉水受损)

针对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汛期,出现暴雨天气,行车易造成车辆受损等问题,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费提示,针对汛期易发生车辆被淹、发动机受损等事故,保险消费者可选择商业车险提供风险保障。

据了解,昨日上午,北京突降大雨,截止到当日14:30,仅太平洋产险北京分公司一家就接到车险涉水报案372笔,其中本市报案343笔,报案区域集中在朝阳、通州、顺义、昌平等地区;外地报案29笔,主要在河北和天津。

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费提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商业车险。保险消费者务必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从而根据自身风险状况,选择购买适当的商业车险产品。例如,根据行业示范条款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具体约定,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因暴雨等造成的被保险车辆直接损失,而由于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赔偿范围,为补偿发动机涉水受损风险,保险消费者还需另外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目前,涉水险属于商业车险的附加险种,不能独立投保。我国商业车险条款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行业示范条款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拟定的、供财产保险公司选择使用的商业车险条款,包括4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4个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11个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

银保监会表示,目前,一款机动车损失保险新产品试点产品已在江西、湖北、宁波、深圳四个地区推出,其保险责任已包含发动机的涉水损失,这些地区的消费者无需再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银保监会提醒,车主及时关注汛期气象和出行信息。如遇台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尽量减少驾车出行,确需外出时,绕开积水路段,保障人身、车辆安全。不得不涉水行驶时,若遇车辆熄火请勿再次启动,以免对发动机造成损害,增加额外损失。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保险机构报案,同时对事故现场拍照并留存证据,以便申请理赔。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大众时报》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大众时报》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及时与《大众时报》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图片

Copyright © 2005-2024 大众时报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