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表示,201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新光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
新光圆成与新光集团瓜田李下: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
据和讯报道,2017年6月29日,江苏证监局公布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新光圆成2016年年报中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年报中仅披露了2016年7月下旬至12月底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发生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情况,但对2016年1月至7月中旬公司子公司与新光集团累计发生的资金拆入26.33亿元,资金拆出10.93亿元事项,未予披露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其中,2016年4月初标的公司完成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后,资金拆入15.81亿元,拆出金额为0)。
另外,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集项目的情形,共计使用112.66万元支付非募集项目。
江苏证监局指出,新光圆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新光圆成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要求,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新光圆成财报疑点:2017年净利润13.58 亿 现金流量净额-19.46亿
深交所5月9日发布关于对新光圆成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其中,对新光圆成2017年年报提出了以下几点问题: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08 亿元,同比下降 4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8 亿元,同比下降 11.24%。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 16.56 亿元,同比下降 53.47%;房地产业务营业成本为 10.48 亿元,同比增加 21.87%;毛利率同比下降 39.11%。请补充说明:
(1)按照不同业务具体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
(2)根据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收入和成本分摊情况,说明房地产业务收入与成本变化不匹配的原因,并分析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业务的可持续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6 亿元,同比下降 417.99% ,其中一至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1 亿元、-11.20 亿元、-22.46 亿元和 19.72 亿元,请补充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并与净利润严重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2)你公司一至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新光圆成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6亿元,同比下降417.99%。新光圆成表示,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购买土地支出增加及支付的税费同比增加。
新光圆成负债高企 也遭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质疑
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指出,2017年末,新光圆成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76%,对外融资总额为 48.6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10.33 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4.71%至 6.41%;信托融资 33.7 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 6.4%至 12%。
深交所要求新光圆成补充披露:(1)信托融资的具体情况,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2)结合短期借款规模、现金流状况等分析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并说明短期偿债风险的应对措施。
新光圆成2017年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61.80亿元,期初余额为50.22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9.48亿元,期初余额29.47亿元;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81.28亿元,期初余额为79.69亿元。
新光圆成上半年净利润1.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