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5起再审案件中作出裁定,拥有省级批文的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存在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陕西省高院裁定不当,打回重审。
根据案情,2015年至2016年,区某等5位投资者在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陕金所”)交易原油、白银现货,短时期内招致大额亏损,因此将陕金所及其会员公司告上法庭,但均被陕西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败诉。
第一财经记者独家了解到,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迴法庭再审这批案件,是该类案件中首例打回省高院重审。接近审理人员的人士告诉记者,此案不但关系到个案当事人是否能够得到公正裁决,而且关系到全国法院同类案件如何处理。
近年来,炒白银、炒原油等违规变相期货交易活动在全国蔓延。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交易活跃的现货交易场所约有1500多家。每家平台有数十家到数百家会员单位,一家会员单位又能发展数以万计的投资者。
首例最高院指令省高院重审
4月17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去年12月五起有关陕金所的再审裁定结果,最高院在5起案件中,全部认定陕金所未经批准开展了期货交易活动,并指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记者了解到,最高院对该案极为重视,如果维持省高院的终审裁决,程序较为简单,但要推翻省院裁决,必须经过承办法官、合议庭及联席会三个环节,联席会十二名大法官中有七名法官支持,案件才可能发回再审。
这些案件都是关于投资者在陕金所交易原油或白银现货,结果导致巨额亏损的。
以投资者区某的案件为例,区某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短短数月里就亏损了751万元。随后,区某以交易非法、可能存在欺诈,把陕金所及其会员公司陕西百业成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百业成”)告上法庭。
区某参与的原油现货交易是2014年至2016年在全国蔓延的一种类似期货交易的对赌电子盘,各地的大宗商品、贵金属交易中心纷纷推出这一品种,并在全国范围招揽投资者。
成立于2014年3月的陕金所是由陕西省金融办批复设立的金属类商品交易场所,主要有长安银、长安油等现货品种,其价格以美国原油期货、伦敦白银现货价格为基础。
具体交易时,由陕金所会员(做市商)报出买价和卖价,和投资者进行对赌交易,杠杆高达20倍。现货交易的买多卖空、保证金、强制平仓等制度与我们熟悉的现货批发、零售不同,但与期货交易十分类似。
2017年3月,陕西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37家涉嫌违规的交易场所和会员公司,其中就包括陕金所。记者拨通陕金所和百业成客服电话,均显示号码不存在。
根据监管公告,陕金所违反的是国务院【2011】38号文、国务院办公室【2012】37号文。文件要求,除经国务院或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不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院均判区某败诉。两家法院均认为,陕金所的交易没有约定实物交割的时间,因此不属于期货交易所中标准化合约。区某和会员单位一对一交易,也不属于集中交易方式。
判决书指出,陕金所目前仍在正常经营,没有收到关闭、停业、整顿的指令,也没有法律法规禁止现货延期交收这种交易模式。而投资者的开户、买卖操作都是自己完成的,并且前述了入市协议,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很多城市的法院对此类交易的危害性认识错误,认定交易合法有效。一些一线城市的法院拖延案件审理进程,迟迟不判决,有的案件立案至今已经长达三年。地方保护仍然是投资者获得司法正义的重大障碍。”
案例推动地方法院统一审理标准
近年来,炒白银、炒原油等违规变相期货交易活动在全国蔓延。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交易活跃的现货交易场所约有1500多家。每家平台有数十家到数百家会员单位,一家会员单位又能发展数以万计的投资者。
(陕金所部分会员公司。来源:陕金所官方网站)
这些平台绝大部分都采用类似期货的交易模式,却没有真实商品背景,仅仅复制境外价格,炒作虚拟标的,沦为合法的公开赌场。不仅如此,平台代理商还通过夸大收益、隐瞒真相大量招揽投资者,并且操纵价格致使客户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