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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城管执法局因未履行给付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累计被执行金额超亿元
时间:2026-06-12 23:31来源: 未知 点击:

(来源:探针财经)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沧州城管执法局)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同时被纳入限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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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限制消费令文号为(2025)冀 0903 执 984 号,发布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按照要求,沧州城管执法局及法定代表人王某元,不得实施乘坐飞机、高铁 G 字头列车等九类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即便使用个人财产进行受限消费,或单位因正常经营确需开展相关活动,也必须提前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

据悉,该执行案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立案,申请执行人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侨银股份(12.7800.151.19%)证券代码:00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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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ba-a984009684ba23702c5f9f73a8ba03ec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值得关注的是,公开司法信息显示,沧州城管执法局涉及多起法院立案执行案件,累计被执行款项已超过 1 亿元。其中金额最大的一起,为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2025)冀 0903 执恢 854 号案件,被执行金额达 1.00285328 亿元;此外,2026 年 1 月 13 日运河区法院立案的(2026)冀 0903 执 140 号案件,涉案金额 88.1611 万元;2026 年 5 月 26 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2026)冀 09 执 716 号案件,涉案金额 50.5549 万元。

此次沧州城管执法局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使其累计超亿元的被执行债务情况受到社会关注。

责任编辑: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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