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经济持续衰退,中共财政不断恶化,开始采用各种手段抢钱,6月13日,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爆出要求补交30年前起算的税收,网友批评中共当局,“穷疯了”、“杀鸡取卵”。
6月13日,维维股份(600300.SH)发公告说,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
通知书称,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经核实,枝江酒业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8500.2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枝江酒业原为维维股份控股子公司,2020年维维股份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股权转让给江苏综艺集团。而根据当时的转让协议,如税收机关因枝江酒业存在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而对其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的,由维维股份负责补缴前述税款。
当天,维维股份跌4.53%,报2.53元/股,市值40.91亿元。
据财联社报道,今年以来,国内已有维维股份、顺灏股份、北大医药、华林证券和联建光电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与补缴税款有关的公告。
2024年6月13日,湖北枝江酒业集团被追缴30年前税款达8500多万元。(网络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网络截图)
对于税务部门的这一动作,网友批评说,“疯了要”、“有点大明朝的感觉”、“穷疯了”。
还有网友表示:“三十年,税费改革经历无数次,企业经营管理经过无数次变迁,还能查出税务问题……真是厉害”、“惊呆了,倒查30年!全世界也没有这样的操作吧?按这样的方式,应该至少90%的公司都得补税!”、“刑事案件都只追诉二十年!”
还有人指出,“全部在倒查我们厂也是”、“各地都有追查,强压,穷疯” 、“对当前经济无异于杀鸡取卵”、“档国没钱了,你们一个也别想跑”、“一声叹息”。